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