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隆里古城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管线、消防和其他公共设施确需维护、修缮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单位在维护、修缮施工前,应当告知隆里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接受隆里古城保护管理机构监督。

隆里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给排水、消防、电力、通讯等管线设施应当入地埋设。入地埋设确有困难,需要采用架空或者沿墙敷设的,应当与古城风貌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