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各部门之间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配套制作服务指南、办事规程,为市场主体提供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组流程,限时办结、帮办代办,一站办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多样化高质量政务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乡、村级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资源向乡、村和园区延伸,为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依托国家和省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建立“跨省通办”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异地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