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养老服务信息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老年人健康数据等信息,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公布并及时更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查询、供需对接、质量评价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监护、紧急救援、服务预约、安全监测等服务。
鼓励养老服务组织将有关信息接入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