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前,应当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将有关房屋装饰装修、房屋安全、电梯使用、建筑垃圾处置、施工时间等有关管理规定告知装修人和施工方。
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装修人或者施工方违反建筑装饰装修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