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规定和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建筑以及财产的安全。

装修人不得要求施工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