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建立海洋商业船舶、海洋渔业船舶防碰撞管控体系,加大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浙江海上智控平台的保障力度,推动海洋渔业船舶全域全量管理。
大型渔业船舶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提升更新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渔业船舶提升更新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可以享受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
大型渔业船舶未按规定使用提升更新后的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由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