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的,按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从事其他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出具虚假报告、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