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丰富“开心养”养老服务品牌内涵,完善品牌指标体系,统一品牌标识、服务标准和考评标准,引领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激励支持政策,丰富全市养老服务市场资源,培育引进养老服务龙头品牌企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