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本市生产经营瓯柑种苗应当依法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依法从事瓯柑种苗生产经营活动。

申请领取瓯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以及专业人员等条件。

瓯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