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出卖,需要向外国组织或者外国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复制件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属于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出卖。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6,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