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单位和个人持有介绍信、身份证、护照等有效合法证件、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利用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保管该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同意,必要时国家档案馆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同意;利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保管的尚未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同意。
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档案利用的条件、范围、方式和程序,为档案利用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