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与其提供服务相适应的岗位培训,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心理状况筛查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家政服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家政服务机构推荐给家政服务消费者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参加岗前和在岗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及职业技能竞赛,并按照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各类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引进专业师资队伍,促进技能培训与学历培养相衔接。支持各类院校、机构加大家政服务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按照规定给予补贴或者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Local Regulations ·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