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登记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优化企业开办专区设置,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除依法需要实质审查、前置许可或者涉及金融的许可外,企业开办手续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简化企业市内跨区域迁移程序,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改革,不得对企业市内跨区域迁移和变更经营地设置不合理条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探索开展“一照多址”登记改革,推行经营场所在线核验。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