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在相关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完善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移送制度,加强执法和司法工作衔接。

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编制并及时更新“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完善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功能,共享执法数据资料和处理结果,提高联合执法效能。

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报备机制,同一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由属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