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考虑公共配套,改善居住条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住房保障项目的建设、筹集、运营和管理。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帮助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