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通过信息化系统及时共享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实施限时联合验收的,应当统一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探索实施单独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对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有关部门可以采取预约技术服务措施,实现政务服务与技术服务有机融合。对一般建设工程,公示公开备案承诺制事项范围,推行“注册师负责制”,优化小型项目消防备案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