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火灾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需要组织成立调查组,或者授权消防救援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市人民政府可以提级调查。

火灾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