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延误消防救援行动的,由有关机关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后果、应对处置情况、行为人过错等因素,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