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齐全的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