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支持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阻碍、拒绝协助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对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打击报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处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支持、纵容、包庇上述违法行为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责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