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可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文件资料电子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筹安排,协助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邀请代表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履职的需要,代表可以要求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予以提供。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