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七日前将法规草案及说明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