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调整,应当报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的具体工作,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Local Regulations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