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应当达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定期冲洗隔离栅栏上附着的积尘,及时清理道路的浮泥、砂石;

(二)在高温、干燥等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气象条件下,增加洒水降尘或者冲洗作业的频次;

(三)发生暴雨、洪水、内涝等情况后,及时清理道路渣土、废弃物;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采取洒水、机械化保洁、冲洗、喷雾、清运等措施时,实施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优化作业路线,降低对市民交通出行的影响。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