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大地湾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的高度、体量、外观、色调等应当符合遗址保护有关规定,不得破坏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秦安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大地湾遗址保护规划,对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农业生产、产业发展、房屋建设、道路改造等进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