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决定情况的报告,由常务委员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