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相关机制,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科学制定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