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体育、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