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数字经济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各地区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等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服务业、通信服务业,重点推动集成电路、先进计算、数字终端、高端软件等特色产业,培育壮大能源电子、新型电子材料、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