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对开发区管理机构上报的事项未依法及时处理,或者干扰开发区管理机构正常履行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发区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