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公示期满,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为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办理入伍手续,开具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发给入伍通知书,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和征集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集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同时提供给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新兵建立入伍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