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电梯轿厢内应当配备紧急报警、应急照明等装置。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电梯轿厢,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支持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内配置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新安装的电梯应当具备运行数据采集、信息远程传输等功能。

公众聚集场所新安装的电梯,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施,配置双回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或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鼓励在用电梯配备具备运行数据采集、信息远程传输等功能的设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配置双回路供电系统、备用电源或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通信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或者电梯管理单位的申请,及时安装通信设施。通信管理部门应当督促通信运营企业做好电梯无线通信信号覆盖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