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改造电梯的,电梯改造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关于电梯制造单位的规定。

电梯改造完成后,电梯改造单位应当在电梯显著位置加贴电梯铭牌,标明改造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额定载重量、改造竣工日期等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