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国家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海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邮政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