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国家档案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
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进行档案开放审核。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撤销、合并、职权变更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会同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共同负责;无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负责。
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进馆时附具到期开放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密级变更情况等。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