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本省加大档案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健全档案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档案人才库、专家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

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5,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