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

老年教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开放便捷、平等自愿的原则,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