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或者利用上级主管部门、本地区统筹建设的有关设施设备,集约化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信息系统,应当由电子政务网络主管部门统筹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

机关、单位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应当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并将建设情况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单位应当依托保密自监管设施,常态化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排查预警事件,及时发现、核实和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

机关、单位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当符合保密自监管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安全保密风险的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