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规定所称的民生实事项目,是指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