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合规指导,对存在涉嫌垄断行为的经营主体及时予以提醒,加强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依法打击市场垄断和干预公平竞争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管,依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