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开展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失业风险应对预案,按照规定对失业人员开展岗位推荐和再就业培训,实现劳动力有序转移,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按照规定兑现失业保险待遇。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