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浮山和太平山公园内吸烟、野炊的,由浮山和太平山公园管理机构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实施前款行为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