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公安、司法行政、教育行政、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将禁毒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相结合,加强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的识别与防范知识普及,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增强全社会的禁毒意识。

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相应刊播禁毒宣传教育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