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包方应当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择优选择承包方。

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现代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