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12345热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解决12345热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将12345热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诉求办理和社会治理。
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负责全市12345热线工作的运行管理、指导协调、评价问效、监督督办等工作。
县(市、区)12345热线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12345热线工单的接收、交办、督办等具体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是12345热线诉求的承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诉求办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