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延安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榆林市人民政府的沟通交流,围绕下列事项开展区域协作:
(一)协同举办陕北民歌艺术活动;
(二)协同开展创作研究、学术交流;
(三)协同组织对外艺术表演、展示展演;
(四)协同制定、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五)协同创建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研究基地;
(六)其他需要开展区域协作的事项。
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加强与周边地区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通过区域会商、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升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