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地理标志申请等,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被认定为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技艺和商贸习俗,符合条件的,应当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行业组织、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等依法为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指导、咨询、信息等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