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对集中、地域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的特定区域,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创建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机融入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金山岭长城等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等场所,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承德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融合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助力乡村振兴。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