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5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养老服务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受理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投诉、举报,按照规定及时核实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